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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益诉讼之盾守护“雪山冰川”
时间:2020-11-15  作者:  新闻来源: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2020年3月,全疆检察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开展“雪山冰川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和“文物古迹保护”三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作为“雪山冰川保护“的基层示范引领院,一直致力于守护雪山冰川,不断加大环境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司法保护力度,用公益诉讼之盾守护雪山冰川。

 

 

 

  近日,我院着重走访踏勘了喀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保护区内科学试验区和缓冲区的污水处理厂、垃圾掩埋点、公益林保护、违建拆除恢复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尤其对山地植被的保育现状、山区过度种植、过度放牧等行为进行重点掌握,随后将采取与相关部门沟通、建立机制及制发检察建议等措施督促职能部门履职,以期通过对外围保护进而达到促进友谊峰冰川这一核心区域的保护目的。

  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雪山冰川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始终秉持“重在办案、重在行动、重在实效”的原则。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强化检察自觉,找准公益诉讼发力点,守护好为新疆经济社会存续和发展提供生命源泉的雪山冰川。

 

[责任编辑:贾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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