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查明案件事实,提高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衔接,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11月2日,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就办理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某砖厂未缴纳水资源费怠于监管”公益诉讼案件组织召开了阿勒泰地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听证会。党组书记主持本次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出席了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明确了此次听证会主要解决的焦点问题,以多媒体示证方式将某砖厂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水井取水、使用附近水坑的水用于制砖且未缴纳水资源费的现场证据逐一展示,就听证事项涉及的案件来源、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整改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和释法说理。被监督行政机关代表陈述了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受邀请的三名听证员认真分析案情,现场提问,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行政执法等角度,独立公正的发表了评议意见。同时,对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形式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给予充分肯定,也指出行政机关尚有进一步履职的必要和空间,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促进行政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党组书记表明,本次听证会不是问责之会,而是督促之会。公开听证是监督也是支持,有利于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目标。通过听证会,达到了释法说理、形成共识的作用,旨在使行政机关明确职责,在形成监督管理合力上达成共识,为的是有效避免国有财产流失。
公开听证作为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县检察院首次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切实增强了司法办案透明度,助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升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更是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有益尝试。
[责任编辑:贾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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