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推进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9月4日下午,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对内设机构改革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通报了《布尔津县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宣布了改革后关于调整党组成员分工的决定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名单等。会上,新提任内设机构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此次内设机构改革,是根据中央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关要求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院内设机构进行了相应调整。改革后,内设机构设置为5个部门即:办公室、第一检察部至第三检察部3个业务机构,政治部。
会上,院党组书记吴建华指出,这次内设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实现检察职能依法配置和业务机构专业设置的具体体现,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为数不多的一次大调整、大融合,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是优化职能配置、突出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的突破口。要求全院干警:一要讲政治,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改革的要求上来。要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去认识改革、推进改革、落实改革。二要讲正气,积极工作为改革发展大局增添正能量。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要带头学习理论、创新思维、崇尚实干,履行好工作职责,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三要讲团结,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大力营造讲团结、讲支持、讲配合、讲协作的良好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资源整合互补,横向互动,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四要讲学习,准确掌握改革后各项检察业务知识。要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目标任务开展学习,以学习来推动高质量办案,体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五要讲纪律,严格执行改革的纪律和要求。在改革的大势面前,以“小我服从大局”的气度和“岗位连着使命”的情怀,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自律自强,扎实工作。以严明的纪律作风保证内设机构改革要求的落实。
检察长道列提在总结时强调,全体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区院、分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院党组安排部署上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统一步调,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改革。要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狠抓任务落实,做好衔接保障工作,使改革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开创布尔津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