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在家全体干部参加了此次专题学习。


会议指出,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是在新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全面总结了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新疆工作面临的形势,系统阐释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政策、战略举措,重点部署了推进新疆长治久安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新疆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是引领新疆工作守正创新,胜利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就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各项任务落实进行详细而清晰的指引,为我们精准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会议精神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折不扣坚决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治疆方略,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真正掌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精心组织学习。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统筹做好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将会议精神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中,采取集中学、自学相结合,拓展交流学、宣讲等各类学习形式,确保会议精神入心入脑。坚守初心使命。始终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牢记于心、时刻不忘。积极弘扬法治精神,立足检察职能,狠抓主责主业,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落地。
全体干警纷纷表示,一定牢记总书记的殷切嘱托,践行胡杨精神,担当作为、全力以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齐心协力把新疆建设得更加美好。
[责任编辑:贾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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