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在布尔津县检察院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一幕暖心的场景感动了现场每一个人,检察长向被救助人家属递上了4万元司法救助金,并给予温馨鼓励。申请人巴某的外婆接过沉甸甸的救助金,感激的泪水夺眶而出。

突遭变故,少年身陷困境
2014年,索某因家庭矛盾将丈夫杀害,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索某和丈夫育有一子巴某,案发时仅6个月,现由外婆抚养,外婆家为建档立卡户,工作不稳定,无固定的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主动救助,启动绿色通道
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检察官们到申请人家中、居住地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变“被动申请”为“主动救助”,向巴某的外婆告知国家司法救助有关政策,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巴某申请了4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让巴某深切感受到来自于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

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此次“上门服务”式司法救助行动,是我院创新司法实践、助力“三大攻坚战”的新尝试。2019年以来,我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发放救助金12万余元,惠及4个困难家庭,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推动司法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使检察温度、检察担当落地落实。
[责任编辑:杜佳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