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2019年9月,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重新组建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办公室
一、负责掌握全院情况和上传下达;协调全院工作;草拟全院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其他综合性材料;审核以院名义印发的各种文稿;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传递和登记工作。
二、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三、积极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办理各项督办事项。
四、负责全院性文件材料的文印、传真工作。
五、负责办公会议、院务会议等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六、负责本院统计报表报送、档案、车辆及枪支管理工作。
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检察部
一、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二、负责法律规定由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布尔津县纪检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职务犯罪案件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三、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第二检察部
一、负责办理向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布尔津县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二、负责办理向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布尔津县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三、办理法律规定由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第三检察部
一、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负责受理、分流,对外移送案件材料,接受法律文书等。
二、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对案件受理、办理、结案等办案流程进行跟踪,对办案期限、强制措施期限进行预警,对重要诉讼环节和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统一负责涉案财物的监管。对侦查机关随案移送和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处理的涉案款物进行监督管理。
四、统一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监管。对涉及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重要法律文书统一开具,对其他法律文书的使用进行监督。
五、统一负责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案件查询,做好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等事项进行接待。
六、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和综合业务考评。对投诉本院有关业务部门办案质量问题的案件组织个案评查;督促、组织、协调本院各业务部门对下级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评查;对业务考核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七、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开展检察业务统计和报送工作,提供业务考核基础数据,分析动态检察业务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参考。
八、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九、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
十、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办理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政治部
一、协助院党组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和要求,认真作好政治学习计划安排,检查督促落实。
二、协助院党组抓好党建、党务工作,抓好党风党纪和检察队伍的思想、组织、业务建设。
三、负责对检察人员的选调、考核、选拔、调配、任免、奖惩和离退休的具体工作及临时聘用人员的选任、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拟制各种学习、培训的总体规划和安排,并督促落实。
五、做好检察人员工资调整升级等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晋升和司法警察警衔授衔及晋升工作,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七、结合业务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有关制度完成信息、宣传、调研材料等的编写任务。
八、积极开展检察业务方面有关政策、法律问题研究,选择若干重点,在综合性或专题性调研方面出成果。
九、负责检察信息的编辑和报送工作,有效宣传检察工作。
十、负责本院网站的规划和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